福建 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师〔2017〕85号各市、县(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7〕2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省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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