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的决定
通报批评的决定 篇1
各项目指挥部、总部各处室:
20xx年2月11日下午,总指挥部规划开发处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看电影,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事后,该同志认识到自己不遵守工作纪律行为的严重性和负面性,主动作了书面检讨,提出了自己今后改进的方向和措施。为了严肃纪律,根据《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浙委办〔20xx〕68号)第五条第六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志通报批评、扣发其三个月考勤考绩奖,并要求其在全体员工大会上检讨;同时为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决定给予规划开发处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扣发其一个月的考勤考绩奖。
希望全体员工以此为戒,执行作风、效能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规的好员工;希望各项目指挥部、各处室负责人进一步认真落实处室负责人"抓业务带队伍"的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切实加强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努力创建积极向上、爱岗敬业的'工作团队,为瓯江口区域实现"力出形象、早出效益"的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
通报批评的决定 篇2
全旗各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教研室、招生办、电教仪器中心: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7月22日—8月20日、10月3日—7日,旗教育局分七期对全旗初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绝大多数教师能够按时到培训点参加学习,能够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课堂纪律,能够潜心钻研所学知识,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快推进新课改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仍有一小部分教师置教育局严格要求于不顾,不按时报到,不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课堂纪律,不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在广大教师队伍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这些现象的发生,教育全旗教师认真参加继续教育,确保培训工作质量,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对在这次新课程培训中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田等4名同志予以全旗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师德警示期一年。这4名同志x年继续教育所学内容不予验印。现将这4名同志违反学习纪律事实公布如下:
,古族实验初中教师,在进修学校培训点上课迟到1小时,且酒后上课,寻衅滋事。
,古族实验初中教师,在中培训点上课时没有带教材、笔记本,不听课,课上玩弄手机。
,吐镇沙日塔拉小学教师,在甘一中培训点上课时没有带教材、笔记本,不听课,课上玩弄手机。
田,xx镇初级中学教师,在中培训点上课时睡觉,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再一次在课上睡觉时被检查组发现。
希望上述4名同志认真吸取教训,对自己在继续教育培训中及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表现进行深刻的反思,坚决防止类似错误的发生。希望全旗广大教师引以为戒,严于律己,防微杜渐,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评办法》要求、约束、反省自己,积极认真地参加继续教育,切实做好本职工作,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旗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
此通知
x年十月十日
通报批评的决定 篇3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查明:20xx年2月15日上午,工作时间内网上打牌。
姜身为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聘用工作人员,本应自觉遵守单位工作纪律,而他却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事项,根据《江山市农业局违反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之规定,经市农业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姜通报批评,并扣发300元考核奖。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农业局提出书面申辩。
xx市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