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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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办法
前 言
农村基层政权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和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建设,对于巩固我国社会主义政权,推动农村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
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增加收入和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加强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是加快解决“三农”
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力保障。它主要
是通过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
农村干部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地处理与
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本村公共事务,将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到农村基
层,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民主权利,保证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
群众自治制度”。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
范畴,提升了基层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局中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行以来,我国村民自治
法律体系日臻完善,村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
权得到进一步保障,村民自治已成为村民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民
主”。我镇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探索和实践证明,村民自治制度
对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发
挥了重大作用。
为了使农村干部和群众更好的掌握村民自治的相关知识,我镇编
写了这本《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以及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内容,对全镇农村基层自治
的规范化建设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随着实践的深入,我们将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
新经验、有效地指导村民自治工作,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
落实,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事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 实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就是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切
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群众
的根本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村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深
入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加强基层
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巩固党在农村的
执政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引导农村干部正确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依法治村,使农村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
化的轨道。
【三】 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
目标,以推进村务公开为基础,以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为重点,
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党组织
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第二章 村级组织工作职责
【一】 村级党组织
村级党组织是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
记负责村全面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
及本村党员大会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合作经
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
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
提高自身素质;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发
展党员工作;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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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办法前言农村基层政权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建设,对于巩固我国社会主义政权,推动农村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增加收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加强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是加快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力保障。它主要是通过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农村干部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地处理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本村公共事务,将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到农村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