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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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
《环境保护法》)于 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促
进《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根
据市人大常委会 2022 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
了由主任汪在祥任组长、部分五级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
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4月下旬,执法检查组组织了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知识讲座,对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企
业进行问卷调查,并在荆门人大网、荆门人大履职平台、
荆门日报等载体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公开征求各级人大代
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
意见建议。5月下旬,执法检查组聚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水土气污染防治、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先后深入钟祥市、京山市
东宝区、掇刀区,实地检查了紫岗矿业、京兰水泥厂、八
里干沟、朱家沟水库等 15 个现场,并评查了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走访了格林美、金
贤达、盈德气体 3家企业和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周边商户及村
民,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
查全覆盖。6月上旬,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以及市法
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 12 个市直
部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汇报,比较全面地了解
了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环境保护法》实施 7年多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健全体制机
制、压实法律责任落实,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社会公众参与度明显提高。2020 年、2021 年连续两年
荣获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
(一)学习宣传不断深入。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各级
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
组织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
培训,切实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
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对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论坛等各类新闻载体广泛宣传生态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5·22 生物多样性
日”“6·5 世界环境日”等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开展“五进”活动,发放宣传手册 2万余册,教育普及群众
超过 5万余人。成立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开展环境教育、
环境监督等活动 500 余场,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
理督办渠道,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三
是加强对企业宣传。组建普法帮扶小分队,深入企业开展
“两宣讲一帮扶”活动,发放法规汇编手册、宣传单 5000
余份。结合党建活动入企开展专家授课讲解企业生产法律
责任,以案释法。2021 年举办专项业务培训 7次,参加培
训1400 人次以上,提升企业遵法守法意识。
(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印发
《荆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党政工作职责》《荆门市生
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荆门市环境保护“一票
否决”制度实施办法》,实行党政同责、离任查责、终身
追责,有力推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环保法律责任落实。
二是落实报告制度。各级政府严格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
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认真办理落实审议意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完善生态环保规划体系,实行生态红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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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任汪在祥任组长、部分五级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4月下旬,执法检查组组织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知识讲座,对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并在荆门人大网、荆门人大履职平台、荆门日报等载体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公开征求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意见建议。5月下旬,执法检查组聚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