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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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的实施
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化农村集体 “三
资” 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 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规范
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农村
集体 “三资” 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 加大问题整治力度
持续深化整治突出问题
持续聚焦集体经济组织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集体
资金、违规举债以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
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排查整治,建立问
题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重点关注经营性物业资产
集体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鱼塘等高潜在经济价值较高的
合同,排查租金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签订程序不规范等问
题。各涉农区梳理信访量大、问题整改进度慢的村,由区
级进行提级督导。对历史遗留的、久拖不决的问题,进行
起底式排查整治,具备条件的一次性解决到位;对暂时难
以解决的要制定化解方案,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化解,确保
解决质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市级随机抽取 5%、
区级随机抽取 20%、乡镇 (街道) 随机抽取 50% 的比例开
展 “回头看”,严肃惩治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
等问题。
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
运用 XX 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开展纵向数据比对,
结合专项审计,深入排查因会计科目使用错误、虚构经济
活动等造成集体经济收入不实问题,严肃惩治集体经济收
入 “注水”“过账” 等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排查集体经
济组织漏记、少记经营性收入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和会计核算。重点关注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存放、借贷产生
的利息收入是否全额入账、及时上缴,着重排查利息收入
异常偏低、长期挂账未缴、截留挪用或隐匿转移等问题,
确保利息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着重排查发包收入不
入账、少记漏记、虚假列支等问题,推动发包收入全流程
透明管理,确保集体经济收入真实完整。市级选取 100 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区级要明确工作标准,指导
乡镇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
计,同步开展相关问题的排查。
整治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到村未落地问题
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要求,对中央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资产,规
范完成权属确认、价值评估,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规范移
交,并按要求录入全国监管平台。除嘉定区、宝山区以外
的其他 7 个涉农区,要全面核查全国监管平台录入数据,
重点排查误录、重录、少录资产等问题。
整治农村集体产权流转未按要求公开交易问题
着重排查无证物业资产租赁私下交易问题;排查进场交易
规范性问题,重点关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进场交易流程结
束前问题;排查重点项目未按照要求开展公开竞价交易问
题。要运用市级监管平台 “合同管理”“交易管理” 模
块功能,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未进场交易、时序违
规、竞价缺位等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全程公开、
规范有序、阳光运行。
(二) 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压实监管责任、建强专业工作队伍
围绕健全机制、建强队伍、依法监管、用好平台等四个方
面,抓紧建立区级责任清单,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
作。推动乡镇落实履职事项清单,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切
实履行 “三资” 监管一线责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要求,督促乡镇配备与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
专业人员,定岗定责、专人专岗。稳妥有序开展集体经济
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发挥重点村攻坚整治带动作用
选取集体资产量大、经济活动活跃、矛盾纠纷多的重点村
深化攻坚整治,以局部突击有效带动工作全局,推动集体
资产管理运营的各项规范要求落到实处。市级对区级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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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的实施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任务(一)加大问题整治力度持续深化整治突出问题持续聚焦集体经济组织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集体资金、违规举债以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重点关注经营性物业资产集体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鱼塘等高潜在经济价值较高的合同,排查租金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签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各涉农区梳理信访量大、问题整改进度慢的村,由区级进行提级督导。对历史遗留的、久拖不决的问题,进行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