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党内政治监督个人检视剖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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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党内政治监督个人
检视剖析材料
按照党内政治监督工作部署和上级法院、县委关于加强政
治建设的相关要求,我紧扣“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总要求,聚焦党内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结合自身思
想建设、履职尽责、作风锤炼、廉洁自律等方面实际,对照党
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
治思想,深入开展自我检视、党性剖析,全面查找政治层面存
在的差距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举措。
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政治问题与工作短板
作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我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
摆在首位,牢牢把握司法工作政治方向,但对照党内政治监督
的高标准严要求,对照新时代政法工作使命任务,对照人民群
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自身在政治站位、政治担当、政治能
力、政治自律上仍存在诸多短板,部分问题还直接体现在法院
审判执行、队伍管理、服务大局等具体工作中,亟需深刻反思、
彻底整改。
(一)政治忠诚铸魂不够扎实,理论武装与司法实践脱节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政治领悟力不足。虽然能够
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等规定
动作,按时参加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但主动学习、深入钻研
的自觉性不强,存在“完成任务式”学习心态。对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
实质、实践要求,往往停留在通读原文、记诵要点层面,没有
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尤其对“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
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重大政治要求,
缺乏系统性、深层次的思考钻研,未能完全把政治理论学习成
果转化为谋划法院工作的思路、破解司法难题的举措。二是政
治忠诚践行不够彻底,贯彻落实有偏差。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
署和上级法院、县委工作要求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
“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时片面强调法院司法属性,弱
化政治属性,对一些涉及县域发展、民生保障的重点司法任务,
缺乏主动对标、靠前落实的政治自觉。比如在服务优化营商环
境、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中,只是简单出台配套文件、开展普
法宣传,没有真正把司法服务嵌入县域发展大局,政治站位不
够高,导致服务实效不明显。三是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严,政
治敏锐性不强。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防范重视不够,面对
涉诉信访、网络舆情等敏感问题,缺乏政治鉴别力和风险预判
力,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高度分析研判、处置化解,有时单纯
以法律条文评判案件,忽视案件背后的民生诉求、社会稳定因
素,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问题,未能充分体现司法的政
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
(二)政治定力坚守不够坚定,司法为民政治站位有偏差
一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群众观念淡化。作为法院院长,
没有始终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根本政治立场,在处
理涉民生案件、化解涉诉信访问题时,存在急躁情绪和畏难心
态,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关注不够、用心不足。比如在涉农
民工工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生案件办理中,有时过于
追求审判效率,忽视群众的情感诉求和实际困难,释法明理不
够细致、耐心,导致部分群众对司法工作不理解、不满意,信
访存量未能彻底清零。二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政治定力不足。
面对司法领域的各类干扰、阻力和复杂矛盾,缺乏敢于较真、
勇于碰硬的斗争精神,有时为了维护表面和谐,存在“和稀
泥”“绕道走”的心态。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清理长期未结
案件、破解“执行难”问题时,缺乏攻坚克难的韧劲,遇到阻
力就退缩、碰到难题就放缓,没有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坚守司法
公正底线,导致部分工作推进滞后,群众胜诉权益未能及时兑
现。三是司法公正坚守不够纯粹,大局意识欠缺。在案件办理
和工作决策中,有时未能完全摆脱局部利益、部门利益的束缚,
对一些涉及多部门协作、跨区域联动的司法事项,缺乏主动协
调、全力推进的大局观念,片面强调法院职权边界,忽视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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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党内政治监督个人检视剖析材料按照党内政治监督工作部署和上级法院、县委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相关要求,我紧扣“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聚焦党内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建设、履职尽责、作风锤炼、廉洁自律等方面实际,对照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自我检视、党性剖析,全面查找政治层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举措。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的突出政治问题与工作短板作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我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司法工作政治方向,但对照党内政治监督的高标准严要求,对照新时代政法工作使命任务,对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自身在政治站位、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