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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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2022
2021 年 12 月 29 日
今年以来, 全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
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
念, 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 更好履
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
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着力打造与“强优美富”南陵相
适应的现代民政新格局。
(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织
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件
精神, 我局制定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
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方案》,提请县委、县政府出
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举措》文件,进一步
统筹推进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切实
兜住基本生保障底线。
1. 落实救助帮扶政策。指导各镇切实落实审核确认权下
放有关要求, 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
的困难对象及时纳入到相应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应兜尽兜,精准保障。截至 11 月,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 12006
户 17724 人, 1- 11 月累计发放低保金 9777.52 万元; 城镇低 保
对象 1647 户 2109 人, 1- 11 月累计发放低保金 1305.28 万 元;
特困供养对象 3721 人, 1- 11 月累计补助资金 3870.25 万 元。截
至目前, 共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 1088 人次, 发放 临时救
助金 139.31 万元,其中对各类监测对象实施救助 64 人次,
发放救助金 10.89 万元。此外,60 年代精减下放退职 职工及
40%老弱残人员生活救济、重大传染病患者生活救助 等社会
救助帮扶工作也在持续开展。
2. 完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持续提升救助保障和服
务水平。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由 710 元/月提高到 742 元/月,增幅为 4.51%;特困人员基
本生活补贴标准由 923 元/月提高到 965 元/月,增幅为4.55%。
目前, 相关提标补发工作已全部完成。继续做好无人照料的
失能人员照护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有无人照料的失能
人员 149 人,分别落实了集中供养(56 人) 或委托专人照护
(93 人) 等照料帮扶措施, 失能、半失能照料护理平均标准 分
别达到 200 元/月和 100 元/月。
(二) 实施应对人口老年化国家战略, 推进社会养老服
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1、促进养老机构发展。印发《南陵县促进公办养老机构
提升改造和公建民营资金奖补办法》,通过奖补的方式,不断
促进公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提升改造家发敬老院, 建设为
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集中供养服务
设施, 正在进行设计和可研编制; 为辖区内公办养老服务机
构的 1673 张床位购买综合责任险共计 6.692 万元;为符合条
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共计 223.37 万元。
2、推进南陵县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通过购买服
务方式与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 开展智慧养老服务指
导中心建设及运营服务。目前智慧养老云平台已建成, 正计
划建设县级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3、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为县城区 60 户困难老人家庭开
展适老化改造,降低安全隐患,提高生活质量。
4、继续实行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
度。 1- 10 月共为 143678 人次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657.85 万
元;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低收入老年人开展服务 13420
人次, 发放电子服务券 36.3465 万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补
贴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5. 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
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牢牢把握养老机构安全生产
的底线。聘请安全管家, 委托先锋救援队每月开展一次覆盖
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抓隐患整改,突
出细节管理。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
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区划地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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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2021年12月29日今年以来,全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着力打造与“强优美富”南陵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新格局。(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