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头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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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头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
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场)、镇属镇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
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
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省委办
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
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
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
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
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广泛发动
群众,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肃换届纪律和组织纪律,统
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
层治理现代化,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谱写“绿色
新城,智慧皂头”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2021 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
换届选举,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
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社区)团
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
(三)主要任务。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
是党组织书记,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结合换届
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社区)
团组织、妇女组织;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
届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成员、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村(居)民小组
长、村妇女小组长、村(居)民理事会成员,配强村民兵
组织负责人;完善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健全以
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启动实施“新
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为乡村人才振兴、组织
振兴提供源头活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
二、选优配强班子
(一)严把人选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
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
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
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注
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
部。
落实“十不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
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
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
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
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
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 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
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 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
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
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
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
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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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头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场)、镇属镇办各单位:为切实做好我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把握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