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樟溪乡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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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樟溪乡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
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
(赣办发〔2025〕22 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
抚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办字〔2025〕9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黎
川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黎
办发〔2025〕14 号)要求,2025 年10 月至 2026 年1月,
全乡村“两委”将开展新一轮换届,结合我乡实际,制定
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村“两委”换届按照先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按期
进行。原则上村党组织换届在 2025 年12 月上旬前完成,村
民委员会换届在 2026 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桃苑社区居委
会“两委”换届工作参照村“两委”换届模式执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5 年10 月上旬至 10 月底)
1.成立换届工作机构(2025 年10 月底前)。成立樟溪乡村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
委副书记、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乡领导班子任副组长
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换届办),由乡党建办成员负责办公
室日常工作。
2.全面调查摸底(2025 年10 月底前)。采取个别访谈、实
地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充分运用好“三长治三难”基
层治理新模式,利用“三长”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调
查摸底各村基本情况、班子运行情况、党员队伍现状、后
备力量情况、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换届不利因素、可能出
现的矛盾问题等。组织与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
心谈话,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带头支持换届选举,严
格遵守换届纪律,维护换届良好风气。同时,针对各种干
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制定预案,确保换
届人选准备充分、矛盾问题有效化解。
3.做好离任审计(2025 年10 月底前)。按照先审计后换届
的原则,正式选举前,各村要配合好县委组织部、农业农
村、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对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离
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审计“三
资”管理和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
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审计结果要公
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加强培训教育(2025 年10 月底前)。组织开展换届培训,
特别是对东港村、中洲村新调整到位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
培训,重点培训换届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
届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确保全面准确掌握
换届有关政策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换届政
策法规、党员公民义务权利教育,引导党员群众依法依规
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
(二)依法依规选举阶段(2025 年10 月下旬至 12 月上
旬)
1.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2025 年11 月至 12 月上旬)
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大
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班子。
(1)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2025 年11 月13 日前)。村党
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提前1
个月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经乡党委研究批复后,分
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对新一届委员
会委员进行全额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
数的1.5 倍,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乡党委可
以直接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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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樟溪乡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赣办发〔2025〕22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抚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办字〔2025〕9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黎川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黎办发〔2025〕14号)要求,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全乡村“两委”将开展新一轮换届,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时间安排村“两委”换届按照先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按期进行。原则上村党组织换届在2025年12月上旬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在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