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海同志在全省住建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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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海同志在全省住建系统深化“放管服”
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8 年8月22 日)
今年是改革开放 40 周年。“放管服”改革与以市场为
取向的改革大思路一脉相承,是“放开搞活”历史经验的延
续和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生动实践。今天
召开这次座谈会,既是全省住建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
推进会,也是全系统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的动员会。
全省住建系统的“放管服”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
个阶段是 2010 年至 2012 年的“三集中”改革,行政审批职
能向一个部位集中、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
政务平台集中,增强了行政审批集中度;第二个阶段是 2013
年至 2016 年落实“简政放权”,通过取消、下放一批审批
事项,实现了审批时间的大幅度缩减;第三个阶段是 2017
年以来的“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提升了服务质
效。通过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了市场主体负
担,激发了市场活力,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树立了
住建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刚才,市州住建部门的负责
同志介绍了各自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如武汉市积极承担国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提出了 10 多项具有
武汉特色的改革举措;襄阳市工业项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制”;宜昌市探索实施“多审合一”“多验合一”;黄石市
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先建后验”;十堰市推行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一表制”审批;黄冈市推行“不见面”审批等便民举
措等,听了之后很受启发,值得全系统学习借鉴。
同志们在发言中反映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五难”:
一是网络连通难。8月15 日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推进会通报,省住建厅在 40 个部门中排名第 10 位,是
唯一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单位,但按照
“一张网”的要求,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是省厅内
部各平台之间没有实现无缝对接,不能做到“一网办结”;
其次是省厅与发改、国土、公安、人社等部门之间的数据没
有实现互联互通,信息不能共享;再就是住建系统上下之间
没有打通,市州使用自建平台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数据不
能自动提取,需要重复录入。
二是标准规范难。审批标准和项目代码不统一,审批权
限下放后,没有相应的操作规范,部分事项操作难,基层承
接能力不足。武汉市率先推出了“统一项目代码管理”改革
举措,但由于省市系统不够兼容、部门之间标准不够统一,
导致省市信息共享不充分、部门联动机制不顺畅。
三是项目审批难。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需提交 11 项
资料,前置条件较多,造成发放施工许可时间长,企业负担
较大。目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需要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
的验收手续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过程复杂、时间长。
四是协调配合难。如国办发〔2018〕33 号文件要求,将
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
由于市县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具备消防、人防设计审查资质,
导致联合图审模式无法落实。
五是事中事后监管难。比如黄石市实行工程建设项目
“先建后验”,对开发区、西塞山区、铁山区下放了工程建
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权,但区级住建部门没有相应的技术力
量和相应的监管权,只能依靠市质监站和安监站实施工程质
量与安全监督管理,造成审批与监管脱节。
以上这些问题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是吻合的,找准了
“放管服”改革的难点、堵点、痛点和盲点,也是我们要下
大力气解决的重点。结合同志们的发言,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把握时间节点。“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
想的重要体现。7月31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
经济工作时指出,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外部环境发生明
显变化,强调要推进改革开放,继续研究推出一批管用见效
的重大改革举措。近期,省政府密集出台了《关于深化“放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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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海同志在全省住建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8月22日)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放管服”改革与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大思路一脉相承,是“放开搞活”历史经验的延续和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生动实践。今天召开这次座谈会,既是全省住建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推进会,也是全系统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的动员会。全省住建系统的“放管服”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10年至2012年的“三集中”改革,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部位集中、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增强了行政审批集中度;第二个阶段是2013年至2016年落实“简政放权”,通过取消、下放一批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