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打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及转包挂靠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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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打击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及转包挂靠行
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
全面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
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
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
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局有关
文件精神,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会议精神,严厉打击
房屋建筑市政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等违
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我
县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竞争氛围,促进我县
建筑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 工作内容
( 一)整治范围
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二)整治内容
1、 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
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
2、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
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
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3.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
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
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4.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
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
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5.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
法》等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 组织领导
成立由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XX 同志任组长, XX、XX
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管科负责建筑工程和专项工作的统
筹协调、城建科负责市政工程、监察科负责处罚。质监站、
安监站、招标办、定额站、建材站、清欠办、法规科等科室
根据各自职能及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四、 工作安排
( 一 ) 自 查 自 纠 阶 段 ( 2 0 2 3 年 5 月 1 0 日 至 6 月 3 0
日 )
1.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还
要督促建设项目的专业承(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做好
自查自纠工作,并负责汇总本企业和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
位及分包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自查表(见附件 1)。
2.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受检材料目录
(见附件 2),认真准备受检材料,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
责 收集整理,统一存放于施工现场,并随工程进度补充相
关资
料。
3.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自查表中要明确本单位是否
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凡是存在上
述违法行为的,要在自查表中详细写清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
及整改情况。逾期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自查表的单位,县
住房和建设局将其列为重点检查的项目和单位。
( 二 ) 实 施 检 查 阶 段 ( 2 0 2 3 年 7月 1 日 至 9月 3 0
日 )
县住建局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
所管建筑工程项目组织全面排查,检查建设单位的违法发包
行为,检查施工企业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全面排查要重点关注
保障房项目。
县住建局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
查。 一是对有群众举报的项目,列为检查重点。二是对排
查 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对其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项目
进行 检查。三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跟踪检
查,督
促企业整改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
(三)总 结分析阶段(2 023 年 10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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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打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及转包挂靠行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全面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市政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竞争氛围,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