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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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
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分别在每月 30 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
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
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
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
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
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
在每年的 6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
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
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情况。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
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
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
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月下旬、
6月下旬、9月下旬、12 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
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
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
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
动。
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
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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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