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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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
决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施工扰民问题,根据市政府要求,
在全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一、督查检查目标
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全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进行督查检
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分析梳理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点,全
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督查检查时间和范围
自即日起至 X月底,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针对全市轨道交通工
程施工领域,突出近期投诉问题多发的重点标段/工区,进行全面督
查检查。
三、督查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在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再由市市
安委办牵头,市地铁办、市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有
关单位参加,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暗查抽查等方式,对各责任主
体的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责任分工
(一)建设、施工、爆破、监理等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
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务必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
改"全覆盖、零容忍",切实落实好各自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市地铁办--负责检查建设各方安全风险评估情况,隐患
排查整改情况,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衔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
开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与持证上岗情况,职业病危害预防措
施等。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各安全责任主体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制度、机构建立情况,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执行情
况,抽查各方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工程实体防护情况,切
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能。
(四)公安部门--负责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和使用管理情况,爆
破单位资质情况,爆破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爆破作业方案审查备案
和执行情况,爆破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涉爆投诉处理情况。
(五)环保部门--负责检查噪音等扰民投诉处置情况,夜间施
工许可情况,扬尘防治情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制定计划。为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专
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都要成立专项检查工作
组,制定工作计划,统计并汇总检查情况,跟踪隐患整改。
(二)加强督导,督促整改。现场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要及时
反馈相关责任单位和企业,责令责任单位抓紧整改,并适时调度督
查;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安排专人跟踪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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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决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施工扰民问题,根据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一、督查检查目标 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全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进行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分析梳理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督查检查时间和范围 自即日起至X月底,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针对全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突出近期投诉问题多发的重点标段/工区,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三、督查检查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