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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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调动和保护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强化村级
组织和村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力度,切实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构建科学规范、奖惩合理、
充满活力的村“两委”干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
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村“两委”干部,是指全区各行政村(社区按照有关规定,经过
相关程序选举、任命的村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不含上级
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 村级班子和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工)委具体负责
组织实施。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四条 严格选拔任用。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采取“两推一选或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
产生,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选举产生。要发扬民主,拓宽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
复退军人、外出返乡人员中选拔村“两委”干部届中村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或不能胜任等特
殊情况,乡镇(街道)(工)委可按程序调整任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区委和乡镇(街道)
(工)委可从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优秀干部中向扶贫开发重点村、软弱涣散村、
盾问题突出村选派“第一书记”。
第五条 注重后备干部培养。乡镇(街道)(工委要重视农村后备干部的培养、
备,制定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采取结对帮带、定期培训、跟踪培养
等方式做好培养工作。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组织讨论提出
初步名单,报乡镇(街道)(工委审定。村主要干部后备人选,一般应从村“两委”班子
成员或村组干部中产生。
第六条 强化教育培训。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区委负责培训
“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集中轮训一遍,乡镇(街道)(工)委也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确保村级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 5天。对新任职的村“两委”干部要及时组织上岗
培训。村级党组织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运用“莲城微党课远程教育等形式,抓好经
常性学习。教育培训要突出思想政治、形势政策、党纪国法、知识技能、工作方式方法等内容,
不断提升村“两委”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
鼓励村“两委”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
第七条 规范日常考勤。村“两委”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考勤工作
由乡镇(街道)(工委负责。实行村干部例会制度,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定期召
开村“两委”主要干部会议,原则上村“两委”主要干部每周参加乡镇(街道)机关干部例会,
参会情况列入村干部日常考勤;乡镇(街道)包村班子成员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分包村“两委”
干部例会,参会情况列入村干部日常考勤。实行村干部请销假制度,“两委”负责人凡因私
离开工作岗位 2天以上,向乡镇(街道)(工)委书面请假其他村“两委”干部因病因事
不能正常工作的,向村党组织书记书面请假,并报乡镇(街道)备案,返回后及时销假。严格
落实村干部值班制度,严禁村干部“走读”建立村干部去向公示制度,统一制作去向公示牌,
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村干部考勤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年终考核、绩效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开展谈心谈话。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与村“两委干部进行
一次谈心谈话。对工作思路不清、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提醒谈话;对班子不和谐、不能完成
目标任务的,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第九条 实行重大事项报告。“两委”干部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配偶
及子女出国(境)情况、本人家庭生产经营等情况,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
并纳入年底述廉范围。报告不及时或瞒报、虚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织处理。
第十条 建立工作档案。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建立村“两委”干部工作档案,
实行动态管理。“两委”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和承诺事项考核等次、评议结果、工作
报酬发放、奖惩情况等记入工作档案。
第三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方式。对村级班子和“两委”干部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区委在区
组织部设立村干部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组织,区纪委(监察局)
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创建办等
部门为考核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任务变动情况进行调整)考核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工)
委在区委组织部和相关成员单位的组织指导下实施,根据村“两委”干部日常考勤和平时工作
情况进行打分,得分情况计入季度考核成绩。“两委干部工作报酬与季度考核结果直接挂
钩,按比例进行发放。
第十二条 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原则,
做到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
合、区级指导与本地实际相结合、落实基层四项制度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力求科学、
全面、准确。
第十三条 考核主体。乡镇(街道)(工)委作为考核主体,对村“两委”干部和村
级班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村级班子和村“两委干部的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基层组织和党风
廉政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工作、民主科学决策 5大项,满分为 100
分。
1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25 分)重点考核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
“四强”型基层党组织创建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两委”干部和村后备干部队
伍管理培养情况、无职党员“一编三定”开展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建资料整理存档情况、
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两委”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对村务决策、各类公开、三资管理、
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情况等。无村级阵地或阵地狭小破旧影响使用的,该工作不得分“两
委”不团结,拉帮结派搞内耗的,该项不得分;“两委”干部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工作不得分;村“两委”主要干部缺职的,该项扣 10 分。(具体见附表)
2经济社会发展20 分)。主要考核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和工作台账制定是否科学、推进
措施是否有力、发展效果是否显著、各项公开是否到位、党员群众是否满意、脱贫攻坚相关
务是否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位、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情况村内主要道路、排水沟、路灯
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情况以及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情况等。未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年度发展目标
摘要:

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调动和保护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强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力度,切实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构建科学规范、奖惩合理、充满活力的村“两委”干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两委”干部,是指全区各行政村(社区)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相关程序选举、任命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第三条村级班子和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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