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服务指南工作制度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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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服务指南
一、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政策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
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
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
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
任。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
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
年公民担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八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
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3、《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令(第 17 号)
第十三条:“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工作人员。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
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总部调解委员会指导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开
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
班组设立调解小组。”
第十四条:“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
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第十五条:“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
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
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
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
理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26 号)及豫人社〔2017〕58 号和
平人社〔2017〕296 号文件:“积极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
二、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步骤
1、公司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10 条规定,研究成立“劳
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及时印发文件,报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备案。
2、确定调解室办公场地,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并将调解委员会
组成人员、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受案范围、调解员岗位职责、调解员行
为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在调解室上墙公开。
3、公司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在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
导下进行劳动争议调解法律知识培训,获得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
4、确定挂牌日期,召集公司相关人员按期挂牌,在所在地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机构指导下开展本公司的劳动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
三、成立文件的模板
xxxx〔2020〕xx 号
xx 公司关于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妥善预防和
化解公司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
解规定》(人社部令第 17 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研
究,决定成立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工会主席或公司主管领导
副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成员:职工代表若干
企业代表若干
xxxx 年xx 月xx 日
四、制度公开上墙内容
1、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案范围
3、劳动争议调解员岗位职责
4、劳动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
5、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流程
附:
xx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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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服务指南一、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政策依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2、《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