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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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
为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转变
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
化、制度化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和机关工作高效、协调运
转,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
范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办文程序和规范
(一)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
1、签收、登记、拟办。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秘书
科统一负责。凡上级来文,属“三密”文件的,按保密规定办
理;属平件的,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
包括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
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秘
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
2、分办、传阅。秘书科科长签署拟办意见后,由专职
文秘人员呈送局有关领导阅批。
3、承办。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秘书科文秘人员及
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落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秘书
科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
理。
4、催办、查办。公文处理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
的请示、督办件等,原则上一周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结
在公文承办过程中,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查办工
作,直至办结。对回复结果的函件,由承办科室及时向局
有关领导报告,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文件办结后,
承办科室要及时消号并将完整的往来办理件送还秘书科归
档。
5、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将办
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
的原始件妥善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要求立卷
归档。
6、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
(1)对于上级来文,由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文
秘人员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文件夹、“批阅件”文件夹,
涉密文件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分别装入文件夹,及时呈送领
导阅批。
(2)传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
进行。
(3)除分办人标注“另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
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领导回来后补签相关手续。
(4)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不得耽搁,
如遇领导外出等特殊情况应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在第一时间
报告秘书科科长,再由秘书科科长电话联系有关领导,并
按领导指示督办落实。
(5)经局领导阅批,并有明确办理意见的办理件,归
口有关单位、科室处理后,应及时将办结的公文送交秘书
科文件专管人员,其他传阅件按照规定要求传阅完后由秘
书科专职人员统一保管。
(6)对未经秘书科签收、登记的上级来文,原则上局
领导、秘书科科长一般不签署阅批、拟办意见。因特殊原
因局领导已签署意见的,秘书科应及时补办签收、登记办
理手续。
(7)对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报送的上行文件,
一律由秘书科采取归口办理制度。凡需向市委、市政府或
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应先送交局秘
书科登记,由秘书科分呈局领导阅示、报送签发,不得将
文件资料直接报市级领导个人(市上领导有特殊要求的除
外),如遇特殊情况已直送市委、市政府并有市领导批示
的公文,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并告知局秘书科
科长。
(8)对下列情况的公文秘书科不予受理,并由秘书科
及时负责退回报送单位。退文时,秘书科要填写“退文单”并
陈述理由,经秘书科长把关签字。不予受理的文件是:①
公文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不
符的;②多头主送、越级上报的;③属于本部门、局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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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和机关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通知如下:一、办文程序和规范(一)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1、签收、登记、拟办。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秘书科统一负责。凡上级来文,属“三密”文件的,按保密规定办理;属平件的,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2、分办、传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