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VIP专免
·
1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0 年党风廉政建
设工作总结
2020 年12 月14 日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今年以来,我局
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同部署、
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
建设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党风廉政主
体责任和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内容,不断加强局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党
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通过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
党组成员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层层分解、层层压实,不断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的推进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胜利成果。
2.着力加强党内监督。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特点,研
究制定了《2020 年市生态环境局纪检工作要点》,加强对局
机关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形成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局面。坚持刀刃向内纯洁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强化正面引导。局党组成员定
期对分管科室、二级单位负责同事开展廉政谈话,对发现存
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和纠正。不
断强化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今年,局党组对 1
·
2
名违反工作纪律干部在局系统给予通报批评,并由驻局纪检
监察组对该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党组书记对局系统新任职党
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22 人次,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3.创新开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今年,结
合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在局系统探索推行了派驻
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经多次与组织、编制部门协调,
多轮征求系统内部及相关旗县区党委意见,协调解决了领导
职数、逆向流动等关键问题,确定了由市纪委监委向我局单
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并由局党组向各旗县区分局分别派驻纪
检组。制定印发了《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系统派驻纪检监察
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巴环党发〔2020〕3号),明确
派驻旗县区分局纪检组职责职能、监督范围、线索处置、执
纪审查调查权限等。8月5日,我局派驻各旗县区分局纪检
组已全部到位。9月4日,市纪委监委派驻我局纪检监察组
已完成单独派驻工作,为持续深化推进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加强反腐败斗争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4.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为全面贯彻落实中
央和自治区、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切实防范化解重大
政治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腐机制,在局
系统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坚持“预警在先、
防范在前”的原则,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
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巴环党发〔2020〕10 号),从主要
目的、排查时间、排查范围、排查步骤与内容和工作要求等
摘要:
展开>>
收起<<
·1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14日一、工作开展情况1.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内容,不断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通过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层层压实,不断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胜利成果。2.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