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使用中的常见错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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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笔杆子家园 2023-03-23 999+ 99+ 18.38KB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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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使用中的常见错误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
答复审批事项。“函”成为党政机关日常公文往来中使用最经常、最广泛的文
种之一。从另一方面看,也成为使用中出现错误较多的文种之一。
一、“函”件误用的常见情形
(一)该发“函”而不以函”发文
实际工作中,常出现该发“函”而不以“函”行文的情形。一是文种混用,
把“函”与“请示”“报告”等混淆。如××镇在向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行
文时用“××镇关于加快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的请示”“××镇关
于出具燕府路北侧宗地建设项目红线图的请示”,两个“请示”件均应改为
“函”件。二是在标题和正文中误用“请求”“要求”等“非平行”“非对
等”关系的表述。如××镇在向县民政局行文时用“××镇关于请求支持镇中
心养老院服务人员配备的函”,县发改委在向镇政府行文时用“××县发改委
关于要求加快推进桃源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函”。在使用“函”件时,均不
应出现“请求”“要求”“必须”“务必”“不得”等不符合“函”件“平行
文”性质的字眼,需要调整为“商请”“需要”“希望”等体现平行关系的用
语。
(二)该用“复函”答复而不用“复函”
有的上面层级单位在收到下面层级单位商请提供业务意见的来函时,直接
以“意见”答复。如××镇征求县教育局意见的“××镇关于征求提高镇中心
小学办学质量若干措施意见的函”,征求县自然资源局意见的“××镇关于商
请提供吉水村加油站项目用地核查意见的函”,收文单位均应以“关于×××
×的复函”答复,而不能以“关于××××的意见”回复。
(三)不该以“复函”答复而用“复函”答复
一些单位在收到外单位来文咨询业务,商请提供材料或征求意见建议的文
件时,不管来文是否为“函”件,均直接以“复函”答复。如对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求制止我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餐饮浪费行为若干措施意见的
通知”,某企业“商请县生态环境局提供学校周边水、土壤污染情况检验材
料”,收文单位均不应以“关于××××的复函”回复来文单位,而应当发
“函”予以答复。
(四)“函”中有“特定函”
不少单位将“函”件自行分为“商请函”“邀请函”“征求意见函”“证
明函”等,作为配的“特定函”对外行文“关于××××的商
请函”“关于××××的邀请函”“关于××××的征求意见函”“关于××
××的证明函”。此类行文均属不当。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定,将“邀请函”“商请函”“征求意见函”“证明函”等作为特定文种不
符合行文规范。为,以上“函”件应改成“关于商请××××的函”“关于
邀请××××的函”“关于征求××××意见的函”“关于证明××××的
函”。
二、“函”件误用背后认识上的误
(一)是向“上面”行文均须“请示”“报告”在对县、县对的行
文中,不少单位为,要向“上面”行文,均须“请示”“报告”,以体现
“上”对“下”的领导关系,由此导致了该发“函”而不以“函”行文。
误把“上面层级机关”等于“上级机关”。“上级机关”是具有直接行
政隶属关系的机关,政府与县直部门行政隶属关系,以应使用平行文,
以体现彼此之间的平等关系。
(二)是希望得到支持均应“请求”“请示”不少单位为,是希望
上面单位乃至同级单位提供支持的事项,均应以“请示”行文,以分表达己
方“请求”之“意”和对对方的“尊敬”与“意”。多人不
客气一些符合中传统因此镇向县直部门、县直部门向不
部门行文,尤其是向党委办、政府办、政委、公局、发改委、
财政局、国资委等要害部门行文希望予以支持和提供帮助时,一以“请示”
行文,在标题和正文中明“请求”之意。
(三)是需要“下面”配合的均要严肃提出“要求”一些单位在向下面
层级单位行文时,不管下面单位是否与自有行政隶属关系,一出具“意
见”,明提出“要求”,发出“指令”,调对方“必须”“务必”办,
“不得”推诿等等。外,一些单位在向下面层级或平行单位行文时,心对
方不配合不支持,意使用“要求”“必须”“务必”“不得”“严禁”等
性语言给对方施加压力
(四)是来文商洽调事项均用“复函”回复一些单位对于商事项的
来文,习惯性地出具“复函”,而不管来文是否为“函”件、发来的是否为正
文件。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单位之间商洽调事项,来文不一定是
“函”件,也能是“通知”等文种另一方面,商洽事项不一定非要正
文,有的直接发送简易的文字材料明,有的商请。
三、正确规范使用“函”件的建议
(一)加公文法规的学
要正使用公文,要的、基础性的和根本性的是加公文法规的学
一方面,要认真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及省的党委办、政府办发的实施细则等,而不能局于“传帮带
按惯例”的学和方不能满足于“不多”。另一方面,
深入习领会公文作的精髓。公文作要求“准客观严谨”,
而不能“能对付行”“不多就好”“领导没意见行”“对方高兴就好”。
(二)避免将人情世故
灵活行文当中将人情往来、客套社会风气领导喜好
地方习俗等人情世故方面的东西灵活用到公文作中,是行文的大忌
中国共产领导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实事求是”是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公
摘要:

“函”使用中的常见错误“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成为党政机关日常公文往来中使用最经常、最广泛的文种之一。从另一方面看,也成为使用中出现错误较多的文种之一。一、“函”件误用的常见情形(一)该发“函”而不以函”发文实际工作中,常出现该发“函”而不以“函”行文的情形。一是文种混用,把“函”与“请示”“报告”等混淆。如××镇在向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行文时用“××镇关于加快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的请示”“××镇关于出具燕府路北侧宗地建设项目红线图的请示”,两个“请示”件均应改为“函”件。二是在标题和正文中误用“请求”“要求”等“非平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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