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试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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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
性项目试点的意见
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试点工作, 对
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对于优化农村公
益项目投入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对于提升治
理能力和发展功能、促进乡村振兴、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服务力和组织力等, 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基层
党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作用, 以优化农村公益项目
投入管护机制为动力, 坚持“建管养一体化、权责利相统一”
原则, 坚持政策扶持与村民自治相结合, 将发展集体经济融
入到改善农村环境、优化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常态化
工作之中, 充分调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参与农村公益
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增强村级
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为我区在长三
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当表率当示范提供坚实基础。
二、试点范围
按照“积极稳妥、扁平高效、简便易行、强化监管”的原
则, 从财政预算支出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中,筛选一部分适合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的项目(实施技术条件要求较高、资
质要求较高、或公开招标合同没到期的项目除外),作为首批
试点项目,主要包括: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2.村庄道路日常养护;
3.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
4.塘坝沟渠清淤扩挖;
5.一事一议等民生工程项目管养;
6.安置点(不含高层或带电梯的安置楼单体)物业管理
等。
鼓励有条件的镇、开发区根据自身财政投入能力,结
合 乡村日常管理需要, 优化机制、创新方式,科学拟定试
点实 施项目(比如公厕管护等)。
三、承接对象
全区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的村(农村社区)。承
接对象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转正常,具备承接公益性项
目的能力;
(二) 具有较强的发展集体经济的主观能动性, 目标明
确、思路清晰、方案可行;
(三) 村级两委班子政治过硬, 清正廉洁,群众基础较
好,组织发动能力较强;
(四) 建立较为规范完善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项目
管理制度等。
各镇、开发区要整合资源和项目, 集中精力抓好列为重
点扶持对象的集体经济强村培育任务。
四、政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合肥市、蜀山区政府每年出台的政
府采购目录标准,限额标准以下、不纳入公开招标的项目,
除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外, 可由项目单位自行采购或交由村
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实施。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须到区级
平台进行受理交易。
五、项目实施
(一)建立试点项目库
根据试点范围,在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的主导下, 由区直有关主管部门与相关镇、开发区深入对接
后, 将纳入试点范围的项目进行分解细化,建立健全农村公
益项目试点项目库, 并反馈给相关镇、开发区落实推进,报
备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度。
已通过招标仍在合同期内的项目,不得作为试点项目。
(二)项目申报立项
1.村级申请。根据前期对接衔接情况, 在镇、开发区统筹
指导下,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自身实际, 在区项目库中
选择合适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
上报镇、开发区。
2.镇级初审。镇、开发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项目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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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堂——海量公文资料,关注立即下载关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试点的意见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试点工作,对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对于优化农村公益项目投入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提升治理能力和发展功能、促进乡村振兴、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服务力和组织力等,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作用,以优化农村公益项目投入管护机制为动力,坚持“建管养一体化、权责利相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