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专班)书面交流材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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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和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
农业专班
(2020 年 4 月 30 日)
一、粮食增产保供工作方案
(一) 指标体系。
从产能、生产、储备、保供四个环节,设置 2020 年我省
粮食安全主要目标为:确保 300 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500
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20 亿斤粮食产量、50%口粮(稻麦) 自
给率、 108 亿斤粮食储备、 60 家粮食流通主渠道企业 (详见附
件 1-5 )。
(二) 工作体系。
1.稳定粮食生产。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保
护,确保 2399.5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 810.77 万亩粮食生产功
能区,实现“藏粮于地”。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扩面提标,确 保
到 2022 年建成 1000 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并严守粮食生产
功能区种粮属性,确保每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提升冬闲田、
山区田利用率,继续挖掘生产潜力,多做贡献。增加单季稻
面 积、扩种早稻恢复双季稻、拓展旱粮优势产区、大力推广
应用
高产良种等, 提升粮食产量,努力逐年提升自给水平。
2.发挥粮食储备引导和调控作用。层层压实粮食储备责任,
发挥储备订单的引导作用, 优化储备结构,增加成品粮储备。
3.搞活粮食市场流通。 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各类粮食市
场主体进入粮食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领域, 提升粮食规模化、
标准化、品牌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益, 带动种粮农民增效。发
挥骨干企业主渠道作用,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发挥市场作用,
扶持培育 60 家粮食流通主渠道企业,从省外调入粮食占全省
年调入量的 70%。
4.提升应急保障能力。落实与各地粮食消费相匹配的粮食
加工能力、批发市场及配套设施, 完善应急协同机制等。建立
健全省、市、县三级种子、农药、化肥储备制度,落实全省种
子应急储备 941 万公斤、农药 132.6 吨、化肥 12 万吨(具体分
解任务另行下达)。
5.建设浙江粮仓。建立一套科学的粮食统计制度。同时,
启动“浙江粮仓”建设, 建成贯穿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等 全
环节,覆盖农场、物流、粮库、加工企业、超市等全方面,
集服务、监管为一体的数字化平台。
(三) 政策体系。 1.严格落实耕地保
护制度。 加强执法检查,坚决遏制粮食
生产功能区非粮化趋势, 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每年至少种植
一季粮食作物,鼓励粮食生产主体发展双季稻等粮食多熟制,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2.整合粮食生产有关补贴政策。延续现有政策,加大财政
投入力度, 提高规模种粮补贴为每亩 120 元, 保护种粮基本收
益。建立规模种粮土地流转补贴机制, 将耕地保护资金用于开
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集中连片流转, 减轻租金成本。提高对农户
的社会化服务补贴。
3.完善粮食订单政策。今年起, 实现省内早稻订单全覆盖,
对早稻实行应收尽收,全省统一早稻订单补贴,每百斤给予 30
元订单奖励; 小麦订单每百斤给予 30 元订单奖励,每亩不超
过 150 元。降低晚稻订单的补贴标准, 增加晚稻订单的覆盖面,
并向优质品种倾斜, 实现提质扩面、优质优价。省内储备粮食
轮换立足本地粮源,市县增加订单奖励满足本地农民售粮需
求, 缺口部分以市省轮换增加订单平衡; 自给率低、本地粮源
不足的市县, 在省内带订单奖励异地采购补库。
4.健全粮食风险基金支持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行粮食
风险基金管理制度,研究出台《浙江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粮食风险基金,突出对粮食生产、储备、
流通各环节重点范围、重要主体和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项目的支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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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和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农业专班(2020年4月30日)一、粮食增产保供工作方案(一)指标体系。从产能、生产、储备、保供四个环节,设置2020年我省粮食安全主要目标为:确保300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50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20亿斤粮食产量、50%口粮(稻麦)自给率、108亿斤粮食储备、60家粮食流通主渠道企业(详见附件1-5)。(二)工作体系。1.稳定粮食生产。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确保2399.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810.7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实现“藏粮于地”。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扩面提标,确保到2022年建成10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并严守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