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VIP专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
现代化的意见
( 2021 年 1 月 4 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
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 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 工
作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时期, 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粮食年产量连续保持在 1.3 万亿斤以上, 农民人均收入较 2010 年翻一番多。
新 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贫困
县
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
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农业农村
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为党和国家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
大局,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实践证明,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驰而
不息重农强农的战略决策完全正确, 党的“三农”政策得到亿万农民衷心拥护。
“十四五”时期, 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
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重点
难点在“三农”, 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构建 新
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 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 环;
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 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 盘, 守
好“三农”基础。党中央认为, 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
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
中之重, 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
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 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
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坚持加强党对“三
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
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
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
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
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
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
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
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 目标任务。 2021 年,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
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 1.3 万亿斤以上, 生猪产业平稳发展, 农产品质量和食品
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
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 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农村
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 2025 年, 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
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 农业生产结构和区
域布局明显优化, 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
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
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
用量持续减少, 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
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
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 设立衔接过渡期。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
脱贫之日起设立 5 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
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
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 心
历史性转移。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
档、政策不留空白。
(四)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大中型
集中安置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
持力度, 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
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五)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
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
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在农业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
地就近就业。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
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
摘要:
展开>>
收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4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粮食年产量连续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多。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