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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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
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支部
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抓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作
如下工作提示。
1.各支部请按期开展换届选举, 于选举前 1 月向机关工委报
送选举请示。
2.如在换届期间支部出现人员变动调整,要及时进行补选、
改选, 应按要求于选举前 1 月向机关工委报送补选、改选选举请
示。
3.报送选举请示时需报送选举方案、选举办法草案、拟提名
候选人名单。
4.选举应按 20%以上的差额比例进行差额选举。即选举 5
人 即以下的至少差额 1 名, 选举 5 人以上至少差额 2 名。书记候
选 人应为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
5.请按选举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切实开展选举工作,选举参会
人数不能低于应到会人数的 4/5。
6.选举结束后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送机关工委审批,并将相
关选举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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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抓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作如下工作提示。1.各支部请按期开展换届选举,于选举前1月向机关工委报送选举请示。2.如在换届期间支部出现人员变动调整,要及时进行补选、改选,应按要求于选举前1月向机关工委报送补选、改选选举请示。3.报送选举请示时需报送选举方案、选举办法草案、拟提名候选人名单。4.选举应按20%以上的差额比例进行差额选举。即选举5人即以下的至少差额1名,选举5人以上至少差额2名。书记候选人应为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5.请按选举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切实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