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宁溪镇、北洋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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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宁溪镇、北洋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1 年 11 月 04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 2019 ﹞ 5
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深
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 号) 及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 综合行政 执
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 号) 等文件精神, 积 极
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 快
推进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
神,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
院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建立权
责统一、运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以增强行政执法
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执行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
法改革,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在基层治理四平台基础上,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
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在宁溪镇、北洋镇开展试点, 积极探
索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努力构建执法分工边界清晰、
执法队伍统一指挥、执法机制高效协同、执法手段智慧升级
的“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 贯
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成熟一
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坚持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努力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
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 2021 年底前, 着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
指挥体系,强化两个试点镇执法队伍的统筹调度、指挥协调。
两个试点镇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行政执法协调指挥
体系有效运行。
(二) 2022 年底,两个试点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 25%
以上, 与乡镇(街道) 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
8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 实施范围和步骤。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尽放、分
批下放的原则,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试点镇统
一行使。依据上述原则, 并结合工作实际,宁溪镇人民政府、
北洋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涉及到市容管理、自然资源、市政
公用、城市绿化、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
援等 20 个领域 542 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
行政处罚权(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
强制权。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仍由县(区) 级行政
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具体内容包括: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 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
罚 权及 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
罚 权及 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4.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
罚 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5.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
公 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
行 政强制措施权;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
城 市人行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
强制 措施权;
7.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
生 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
法排 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权;
8.发展改革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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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宁溪镇、北洋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11月04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快推进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