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规〔2018〕7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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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
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鲁人社规20187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省直有关部(单位) ,各
高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
讲话
进培更多
能转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和海洋强省战略急需紧缺高层
次人才,现就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与高等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
整体
建设
行动态调 不与制总挂钩以高近三
学年度全日制在校标准学生数(按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
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 )的平均数为
基 数按照利于高等学校发展的生员比(学生数与教职
总 量)计算量。
次、类型高等学校在计算岗位总量时按不低于以下生
算。
综合类等 医学类 体育艺术类
“一学和
设高校 9.181 8.161 5.611
“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立
项建设高校 9.501 8.451 5.811
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 9.721 8.641 5.941
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 10.261 9.121 6.271
普通本科高校 10.801 9.601 6.601
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
专业 国家
高职院
9.501 8.451 6.861
省技能型特色高职名校 9.721 8.641 7.021
一般高职高专院校 10.801 9.601 7.801
技师学院参照相应类别高职高专院校的生员比标准执行。
二、创新高等学校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制度
设置员聘制度
() 提高术高级岗设置 东省高等
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人社发201627 )
有博学校
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上限提高至 20%具有硕士学位授予
等学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上限提高至 15%普通
本科学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上限提高至 10%;高等职业
高等科学校和技师学院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上
提 高至 8%
()建立“双一流”等高等学校岗位设置激励机制。 对入 选
家“一学”建 据学设和 教学
科研对高层次人才需要,结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情况, 自
岗位设置方案、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
自主定聘用人员。对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 高
等学校教师位设统筹使用, 技术级岗
例在《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
提高 5 入选省“大学科”立设 名
单的岗 位
构比例指导标准》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等学校
提高 2
对入选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名单的学校
和国
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上提2 百分点,
所增高级岗位应主要用于重点建设学科专业。
()建立重点“十业”人才培养高等学校岗位支 持
业、
化创、精旅游
新动 与“十业”对
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验室依托
学校、重大的高
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10%比例提高,所增加的高级岗位主要用于“十强
业”等相关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承担大科研
优秀
()强以岗位为的团队建设。 按照“事设岗、按 岗
能”的 任务
解到 构,
摘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8〕7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全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设高水平大学,引进培养更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和海洋强省战略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就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立与高等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高等学校实际工作和长远发展需要,统筹高等学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重点支持人才团队建设,对高等学校岗位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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