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推进市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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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市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 改
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教综〔2018〕26 号
市直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 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市直中小学教
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 5 月 30 日
福建泉州关于推进市直中小学教师二县管校聘二管
理 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市直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
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
体制, 加强市直公办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 引导校长教师树立由 "
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的大局意识,促进学校间教师的合理流动,
增强教师队伍活力, 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四
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闽教师〔2017〕85 号)《关于公布首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师〔2018〕6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县
域 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闽教人
〔2014〕29 号) 等文件要求, 结合市直学校实际情况, 现就推进市
直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
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构建教育、编制、财政、
人社等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坚持综合改革, 着眼市直学校师资现状, 将"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与市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资格制度改革
协同配套、妥善推进。
坚持改革创新, 加强市教育局对市直学校教师编制和岗位职数的
统筹, 打破师资交流的管理瓶颈,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师资交流, 充
分发挥市直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 为促进教师科学调配、合理流
动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正向引导, 充分落实学校的用人自主权, 发挥政策的正向激
励作用, 加快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
人机制,激发师资队伍活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二、实施范围
泉州市市直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简称中小学, 下同) 在编
在岗教职工。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编制管理机制
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将市委编办按校核定的教职工编
制数统一交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市教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
额 内, 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 充分考虑学校办学特色、中、高考综
合 改革和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 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 并报
市 委编办备案。市委编办要进一步盘活编制存量, 在事业编制使用
上适 当向中小学倾斜。
(二)完善编外合同教师管理
因学科结构性缺员或教师因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等临时缺员,
随迁子女剧增等造成人员紧缺等问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
法》等相关规定采取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的办法解决, 编外聘用教师实
行人员总量管理, 人员总量经市委编办按校核定后, 交由市教育局统
筹安排, 并报市委编办备案。编外合同教师与在编教师在薪酬标准方
面原则上同工同酬, 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直学校应及
时与编外合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岗位聘任
等手续。
(三)完善岗位管理办法
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省制定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
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市委编办核定的市直中小学校人员规模控
制数总量, 对市直中小学校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 分别核定岗
位设置总量, 实行总量控制。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岗位设置动态调整
机制, 每年根据学校编制变化情况, 及时调整岗位数量。中小学教师
竞聘上一级职称等级的岗位, 应注重教学实绩考量, 由学校在岗位结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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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市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综〔2018〕26号市直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现将《泉州市教育局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市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泉州市教育局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5月30日福建泉州关于推进市直中小学教师二县管校聘二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市直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市直公办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引导校长教师树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