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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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
构:
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
向, 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
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 按照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 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完善,为建立现代财政
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财政处于紧平
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加之预算管理中存在统筹力度
不足、政府过紧日子意识尚未牢固树立、预算约束不够有力、
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预算公开范围和内容仍需拓展
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源统筹和可持续性。为落实《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规范管理、提高
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现就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
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
略,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
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以深
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 以满
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 更加有效保障
和改善民生, 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更好发挥财政在国
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 本 原 则 。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
算管理制度改革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兜牢基本民生
底线。坚持系统观念,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 集中力量办大事,
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
政策的保障能力,实现有限公共资源与政策目标有效匹配。
坚持预算法定。增强法治观念, 强化纪律意识, 严肃财
经纪律,更加注重强化约束,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 维护法
律的权威性和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明确地方和部门的主体责
任,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坚持目标引领。按照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要求, 坚持目
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完善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技术,
破除管理瓶颈,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以信息化推进
预算管理现代化, 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
高效, 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
明度。
坚持底线思维。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统筹发
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 杜绝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 形成稳
定合理的社会预期。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三)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
考虑经济运行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合理测算。严禁将
财政收入规模、增幅纳入考核评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
政策, 严禁收取过头税费、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
准。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如实反映
财政收入情况,提高收入质量, 严禁虚收空转。不得违法违
规制定实施各种形式的歧视性税费减免政策, 维护全国统一
市场和公平竞争。严禁将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
钩。
(四) 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国
有资源(资产) 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
定全面纳入预算, 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完善收费基金清单管
理, 将列入清单的收费基金按规定纳入预算。将应当由政府
统筹使用的基金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合理确定国有资本
收益上交比例。
(五) 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
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
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部门应当加强所属单位事业收
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 在部门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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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完善,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加之预算管理中存在统筹力度不足、政府过紧日子意识尚未牢固树立、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预算公开范围和内容仍需拓展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源统筹和可持续性。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