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昌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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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文昌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暂
行 办(2021 )
第一条 为审慎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文昌市土地征收制
度改 根据中央务院支持海南
面深意见(发〔201812 )
省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琼农土
20191 ) 和《海南省农村土地征收试点办法》(琼自
然资改〔20198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系指为公共利益需要,
收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和
安置的行
公共利益指的是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建
设、扶贫、保安居工程府在建设用地
(发边界范) 施成片开建设项目等。
对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且不属于省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成片开发用地,符合入市条件的农村集
体经性建地可征收许农体经织经
开发者直市, 源、、水利、信、水、
气、邮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除外。
三条 在文昌市政区内实施土征收为,
本办法。
第四条 土地征收工作应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
五条 土地征收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
由征实施负责实施关职门按自职
做好相关工作。征地实施单位为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市人
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项目征地实施机构。
第六征地作联审制,由人民政府
导牵头,相关单位参加,负责协调推动全市征地工作。
第二章 土地征收程序
第七条 根据文昌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
镇建设规新型化建设的要, 经政查同意用
地的项目 市自源和部门会同地实单位对项
目拟选址地块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初步摸清土地权属、面
积、地及地附着物、土地使用者或者经营者
和补偿安置诉求,做好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征地实施单位在实施征,应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经市
自 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市人民政府定。
条 土地征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
() 征收地块征地动公依据
地选址和规划确定征收地块,由市人民政府发土地征收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局出征收地块的征地界线
土地权、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等征地图纸交给
征地实施单位,在征地前期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
险评
() 现状调查社会评估市人政府
地征收动公告后, 由征地实施单位(属地镇人民政
) 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其他上附着青苗等的权属、数量等信。属地
镇人民政府需依据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合法性、合理
性、可行性、性等方面对征收土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
进行
案等,
市人
() 征地补偿置方并公市自资源
定的征地社会稳定
现状情况,组、农业农、人
资源和社会保障、、属地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拟订征
地补偿安案, 补偿方案包括收范、土地现
状、征收目的、补偿准、安置方和社会保障等内。征
地补偿安案拟民政拟征收土所在
镇和村委村民围内地补安置
时间于三十日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
征地补偿方案合法律、规规的, 民政府应
摘要:

2021年文昌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审慎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文昌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海南省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琼农土改〔2019〕1号)和《海南省农村土地征收试点办法》(琼自然资改〔2019〕8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系指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和安置的行为。公共利益指的是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建设、扶贫搬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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