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对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VIP专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对能效标
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调查处理
情况的函
皖市监函〔2018〕 11 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
查情况的通报》(市监计量函〔2018〕 1032 号) 后,安徽
省 局韩永生局长、高宗宏副局长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 要求
迅速 调查处理, 切实帮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安徽省局组成
调查组 先后两次到滁州现代电器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查和
后处理工 作。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 年 10 月 12 日, 计量处负责人、滁州市质监局负
责 人等一行组成调查组,对不合格企业滁州现代电器有限公
司进 行现场调查, 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宣贯相关
政策和 法律,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11 月 9 日, 根据滁
州现代电 器有限公司书面申请,调查组到现场进行整改复查
和产品质量 的复查检验, 对照《监督检查不合格后处理整改
工作现场核查 表》逐项核查验收,并现场复查抽样。 11 月
15 日,安徽省
计量院复查检测
后出具检测报告,该企业型号为 XQB50-515WSA 的
电 动洗衣机复查抽检合格。至此, 该企业整改通过。
二、调查情况
(一)主 要 问 题
1.虚标能效标识,不符合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该
产 品备案和标注的能效等级为 3 级,实际检测低于 5 级,
不符 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
级》(GB 12021.4-2013) 规定。
2.主要配件以次充好, 致使洗净比不合格。该产品额定
洗 涤容量为 5kg,企业选用小于额定的滚筒, 致使洗衣机达
不到 额定洗涤容量, 洗净比实测值仅为 0.716。
(二)主 要 原 因
1.为扩大销量, 该企业虚假宣传能效等级; 为降低成本,
选用不合规的主要配件。
2.生产中对皮带张紧力控制不当,造成一些洗衣机皮带松
弛,导致皮带轮的传动效率下降,洗涤性能数值低于能效指标。
三、帮扶企业情况
调查组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帮扶企业整改的宗旨,对该
企业吴金林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企业人员当面
宣讲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理念, 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 11 月
1
摘要:
展开>>
收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对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调查处理情况的函皖市监函〔2018〕11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市监计量函〔2018〕1032号)后,安徽省局韩永生局长、高宗宏副局长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调查处理,切实帮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安徽省局组成调查组先后两次到滁州现代电器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查和后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一、基本情况2018年10月12日,计量处负责人、滁州市质监局负责人等一行组成调查组,对不合格企业滁州现代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宣贯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