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四不两直”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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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
团公司) 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施工项目的安
全 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强化风险管控,消除重大隐
患, 建立规范、常态化的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机制,依
据 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及集 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及所属
企业的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工作。
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
公 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是指以不发通知、 不
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
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以下简称“四不两直”监督检查) 。
第四条 “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突出 重
点,常态开展、随机抽查,通报督办、整改闭环”等原则,按 照
“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 安
全”的要求分级负责实施。
第五条 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制修订“四不两直”
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集团公司总部层级的“四不两直” 监
督检查工作。
专业公司负责对业务归口企业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工 作,
并督促、指导其落实“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所属企业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并严 格
落实上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管理各项要求。
第六条 “四不两直”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集团公司及所 属
企业的重点领域、重点设施、重点项目、重大风险作业现场,
以及事故单位和关键岗位。
第七条 “四不两直”监督检查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 回
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情况下临时通知被
检查单位相关部门。
第八条 “四不两直”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 集团公司八大安全风险管控与责任落实情况;
(二) 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执行情况;
(三) 集团公司六项较大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四) 国家部委部署专项督查自查自改及问题整改情况;
(五) 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专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六) 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进展;
(七) 生产作业现场用工组织、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 汲取近期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及自查自改情况;
(九) 其他需要开展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的内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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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消除重大隐患,建立规范、常态化的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机制,依据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及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工作。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是指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