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街道社区情况调研(省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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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勃利县街道社区情况的调查研究
中共勃利县委调研组
一、勃利县街道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现状
目前,勃利县设置 5 个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11 个社区居委
会。全县共有街道干部 41 名, 社区工作人员 67 人。几年来, 勃利
县委、县政府始终重视街道社区工作。自 2001 年实施撤乡并镇以
来, 为理顺全县街道、社区的管理体制, 把街道从勃利镇分离出来
归新成立的街政局管理。 2005 年, 为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职能,
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明确职能: 一是街道党委、街道办事处在职级
和领导方式上与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相同;二是把全县 16 个社区
整合为 11 个, 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由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
直接领导;三是相关业务部门与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是指导与被
指导关系;四是街道社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007 年县委、县政
府筹集 100 万元用于解决街道用房。目前,全县 5 个街道 11 社区
用房已基本得到解决。同时, 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也得到提高, 极
大地调动了社区人员的积极性。
二、勃利县街道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问题分析
虽然勃利县街道社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践过程中
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与解决的问题: 一是体制不顺, 政府角色转
换未到位。 当前, 由于政府职能转移, 单位职能外移, 大量离退休
人员、失业人员、个私经济从业人员、外来人口纷纷涌入社区, 使
得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显得力不从心, 难以为继。同时, 由于街道机
构不明确, 7-9 名干部,要管 1-2 万人的近百项工作。 “要钱没钱、
要权没权、要人没人”。另外, 街道社区虽然承担着繁重的管理工
作, 有着相应的责任, 但并没有“权随责走”。特别是社区居委会的
管理职权没有得到上级职能部门的授权和法律的认可,在管理过程
中就显得没有权威, 缺乏力度。 二是经费不足, 缺乏稳定可靠的财
力筹集机制。 目前, 大部分街道社区建设与发展资金很多是通过街
居经济来实现的, 缺乏政府资助和社会赞助的良性机制, 自身缺乏
造血功能。勃利县 5 个街道普遍存在着经费不足, 基础设施不全的
问题, 11 个社区更是没有一点经费,也没有办公场所,以致于社
区建设与发展缺乏稳定可靠的财力支持。三是管理理念模糊, 管理
模式有待转换。 在调查中发现, 虽然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观念有
了很大的转变, 但总体上对自身的认识还是模糊的, 对自身的定位
较多地停留在“政府派出机构”的概念上,没有从根本上确立“以服
务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在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和手段上基本上还
停留在一种低水准的初级模式上。从政府到街道到社区居委会, 行
政功能非常突出, 级层色彩浓厚。 四是居民参与度不足, 未形成有
效的参与机制。 街道社区工作需要居民广泛参与才能更具生命力,
但实际上目前街道社区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上都没有
达到上述要求。由于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与居民的关系好象是油
和水的关系, 难以十分融洽。有些居民把社区居委会成员称为收费
员、推销员, 有些居民看到居委会成员上门干脆紧闭大门给以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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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勃利县街道社区情况的调查研究中共勃利县委调研组一、勃利县街道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现状目前,勃利县设置5个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11个社区居委会。全县共有街道干部41名,社区工作人员67人。几年来,勃利县委、县政府始终重视街道社区工作。自2001年实施撤乡并镇以来,为理顺全县街道、社区的管理体制,把街道从勃利镇分离出来归新成立的街政局管理。2005年,为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职能,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明确职能:一是街道党委、街道办事处在职级和领导方式上与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相同;二是把全县16个社区整合为11个,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由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三是相关业务部门与街道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