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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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 2021
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
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本区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和《关于转
发〈机构报告度实()〉的》要
我局 2021 构编制重事项报告下:
一、落实报告制度的总体情况
()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国党重事项报告例》关法决落
党对编制作的统一导, 严格局领
主体
序有效推。凡及机构编事项领导子集中
动议、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程序报批。
()
1、机构编制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12 13
名, 12 1 3
级领导 3 2 1 3
2
宝山 10 9
1 1 1
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人员编制为 43 名,人员
43 人员 37 人,挂编 40 人; 1
名,副主任 4 内设构领导职 7 名,实际备主1
名, 4 设机2
2、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情况
2021 根据宝委编委(2021) 64 号文批复同意宝山区城
市运行管理中心划转 3 名人员编制至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
理中心,增设设机综合保障理科当于科级
领导职 1 。调山区综合事务中心
人员编 43 名,事业员控制数 43 名,7 个内
,内设机构领职数 7 其他不变
二、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
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机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贯彻实重指示精神切实化责任意,坚
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坚持 2021
山区机管局无重大机构改革情况
() 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
定情况
摘要:

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关于本区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一、落实报告制度的总体情况(一)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相关法规,坚决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中动议、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程序报批。(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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