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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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 2021 年
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本区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和《关于转
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 现
将我局 2021 年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落实报告制度的总体情况
(一)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相关法规, 坚决落
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
主体责任、 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确保各项工作有力
有序有效推进。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 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中
动议、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程序报批。
(二)机构编制基本概况
1、机构编制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编制为 13
名, 实有人员 12 人;设局长 1 名, 副局长 3 名, 内设机构科
级领导职数 3 正 2 副,实际配备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科
长 2 名。
宝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人员编制为 10 名,实有人员 9 人;
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实际配备主任 1 名。
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人员编制为 43 名,人员
控制数 43 名, 实有人员 37 人,挂编人员 40 人;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4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7 名,实际配备主任 1
名,副主任 4 名,内设机构领导 2 名。
2、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情况
2021 年根据宝委编委(2021) 64 号文批复同意宝山区城
市运行管理中心划转 3 名人员编制至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
理中心,增设内设机构综合保障管理科, 增加相当于副科级
领导职数 1 名。调整后, 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核定
人员编制 43 名,事业编制人员控制数 43 名,设 7 个内设机
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7 正。其他不变。
二、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一)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
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机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
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准确定位工作职能。 2021 年度宝
山区机管局无重大机构改革情况。
(二) 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
定情况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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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关于本区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一、落实报告制度的总体情况(一)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相关法规,坚决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中动议、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程序报批。(二)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