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林场改革自查报告(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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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7 月 27 日)
根据国家省市对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
我区对照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相
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改革前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改革前, 我区共有 3个国有林场: 红岩背林场、伏山林场、
大佛山采育场。红岩背林场始建于 1980 年 4 月,当初是正局(科)
级事业单位,直属县委、县政府领导,实行“以场带村”的管 理
体制, 行使乡镇政府职能。 2008 年 12 月由国家林业局批准在 林
场境内设立湖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 2010 年 8 月被省市编 委
批准设立“湖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注册了“湖北 沧浪山
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沧浪”牌商标。 10 月红岩 背林场、湖
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被省市批准升格为副县级, 实行“一套
人马、两块牌子、场局合一”的管理体制。国营伏 山林场于
1970 年由省投资兴办,事业性质的林场,级别为副科 级。国营
大佛山采育场始建于 1984 年,企业性质的县办林场。
3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 149958 亩(其中国有林地面
积 136035 亩),其中林业用地 134039 万亩, 占全区林业
用地的
33.83%,森林覆盖率 90.15%,森林总蓄积 67.5 万立方米,占
全
区森林总蓄积的 12.93%。国有林场共有生态公益林 127134
亩, 占国有林场林地面积的 93.45%, 其中国家重点生态
公益林 88766.4 亩,省级生态公益林 38367.8 亩, 县级公益林
0 亩。 现 有职工共 94 人(其中, 在职职工 51 人、长期临时工 21
人、非在岗 职工 22 人),离退休人员 44 人。共代管农村 1 个, 带
村农民 273 人;场办学校(教学点) 1 个, 职工人数 2 人;场办医
疗机构(卫 生所) 1 个,医护人员 2 人;其它管理机构 2 个, 管
理人员 10 人。职工中,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 和医疗保险的有 57 人, 占 60.6%,未参加机关事业
养老保险(或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 37 人,占
39.4%。固定资 产 4051 万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良债务
1751 万元。
二、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情况
1、方案印发和林场定性、定编、定经费问题。2017 年 7
月, 区委、区政府下发了《郧阳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知(郧发〔2017〕7 号) 文件,把郧阳区伏山林场、大佛山采
林场、红岩背林场 3 个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Ⅰ类事业单位,共 核
定全额事业编制 75 名,含管理人员 15 名、林业专业技术人 员
及护林职工 60 名。其中红岩背林场 40 名,伏山林场 15 名, 大
佛山林场 20 名。现有人员经费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管理,
经费根据参改人员身份性质分类纳入年度区财政预算安 排,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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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根据国家省市对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区对照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改革前国有林场基本情况改革前,我区共有3个国有林场:红岩背林场、伏山林场、大佛山采育场。红岩背林场始建于1980年4月,当初是正局(科)级事业单位,直属县委、县政府领导,实行“以场带村”的管理体制,行使乡镇政府职能。2008年12月由国家林业局批准在林场境内设立湖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2010年8月被省市编委批准设立“湖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注册了“湖北沧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沧浪”牌商标。10月红岩背林场、湖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