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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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劳务
费) 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
议
甲方(发 包 人) :
乙方(总承包人) :
丙方(银 行) :
为保证 工程项目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 农民工工 资
(劳务费) 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全省建设领域农 民工工资
(劳务费) 专户管理的要求,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的开立
乙方须在丙方处开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用于
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第二条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的管理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 为项目
专户资金提供管理, 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
服务。
项目建设期间, 丙方负责对农民工工资 (劳务费) 专户
进行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不 得
擅自动用专户资金。
第三条 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办理开立农民工工资 (劳务费) 专用账户手续,
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 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每
月 18 日前向甲、乙双方提供受托资金流向信息。
第四条 协议期限
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
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乙方开具的《关于撤销项目农民
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的函》为止。
第五条 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监
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审核确定的每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
支付清单。
第六条 受托资金存入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甲方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划入约
定 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
理职 责。
第七条 受托资金拨付
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被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
行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每月 15
日前,乙方根据项目部确认后的农民工工资清单,依据乙、
丙双方签订的《银行代发工资协议》, 乙方选择柜面方式办理
代付业务,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加密磁盘, 及加盖账户预留印
鉴 (或约定印章) 的纸质汇总清单等材料作为代付依据。丙 方
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 专户资金能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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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甲方(发包人):乙方(总承包人):丙方(银行):为保证工程项目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全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的要求,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的开立乙方须在丙方处开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用于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第二条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的管理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项目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进行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