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五化”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方案
VIP专免
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
关于评选 2018 年度全县“五化”示范建设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 《中
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
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意见》(湘组发〔2018〕 6 号) 要
求 , 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 决定于近期评选一批全县
“五化”建设先进单位, 通过典型示范引领, 促进全县各级 党
组织“五化”建设全面提速、全面达标, 特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 评选范围
乡镇: 党建工作站、党员档案室、 党代表工作室、 机关
支部活动室、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大院党建氛围营造,指导
支部“五化”建设情况。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 委 )指导“五化”建设情
况 , 支部“五化”建设及院落党建氛围营造情况。
村(社区)、 “两新”党组织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所属支
部:支部“五化”建设开展情况。
二、评选数量和规则
全县评选“五化”建设先进单位 69 个,其中,先进乡镇 5
个, 先进村(社区) 党支部 45 个, 先进县直机关事业单位
和所属支部 15 个, 先进“两新”党组织 4 个。
评选不分指标、不搞平衡、全县统筹, 从高分到低分筛
选,宁缺勿滥; 实行百分制计分; 只计减分或不扣分, 不计
加分; 属市级“五化”创建示范点的不参加评选。
三、 评选时间
2018 年 12 月 14 日-28 日
四、 评选条件
1.按照省委、 市委组织部《“五化”建设工作手册》 的要
求, 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 (附验收的细化标准);
2.组织生活正常。“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
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 谈心谈话、 党费收缴等党内
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 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
3.村 (社区) 管理民主。落实“一核五会”制度并有效开
展工作。 落实“四议两公开”或“四会四议”工作法;
4.坚决杜绝村级集体负债 , 年内无新增债务;
5.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内受过
党 纪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
6.全县统一组织推荐支部的书记及 1 名普通党员,现场
考 试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建业务及脱贫攻坚政策;
7. “五化”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每村 (社区) 电话抽查
10 人, 每个县直机关单位、“两新”组织党支部电话抽查 3-5
人, 看党员对党建基本知识及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知晓
度、党员群众满意度及为民办实事情况。 不满意的, 按每人
0.2 分扣减。
8.乡镇、县直机关制定“五化”建设三年计划,并按计划
完成 2018 年的工作任务。凡没有完成 2018 年任务的一律
否 决。
9.参考今年 1-3 季度党建考核得分情况,凡工作标准、内
容、程序出现错误的,扣总分的 5- 10 分;凡在市级及以上党
建考核中受到点名批评以上或组织、纪律处分的, 在县级党
建考核中受通报批评或谈话诫勉以上组织处理的, 一票否决。
五、 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 由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及县委“两新” 工
委向县委组织部申报符合条件的先进单位名单 。 一是确定 对
象。各单位党 (工) 委召开党 (工) 委会研究确定申报对 象
, 认真审核把关。 每个乡镇申报的党组织原则上不超过 3 个,
其中, 板市乡、樟树乡、界牌园区不超过 2 个。 县直机 关单
位及“两新”党组织分别由县直机关工委、 县委“两新” 工委根据
每季度党建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 按评选名额 1:1.5 的
比例确定申报对象。二是呈报申报。 乡镇党委要报送 呈报表
(见附件 1), 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要签 字并加
盖乡镇党委印章, 连同乡镇党委会议研究纪录复印件 及被推
荐的村(社区)“两委”成员花名册、身份证号、联系 电话;
县直机关工委、县委“两新”工委要报送呈报表, 连 同被推荐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的身份证号、联系电
摘要:
展开>>
收起<<
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关于评选2018年度全县“五化”示范建设先进单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意见》(湘组发〔2018〕6号)要求,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于近期评选一批全县“五化”建设先进单位,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促进全县各级党组织“五化”建设全面提速、全面达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评选范围乡镇:党建工作站、党员档案室、党代表工作室、机关支部活动室、便民服务中心、政府大院党建氛围营造,指导支部“五化”建设情况。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指导“五化”建设情况,支部“五化”建设及...

